注意!17个与文化艺术相关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
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消息,为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本月,北京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再出重拳,对19个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取缔。小艺发现,仅从名字上看其中就有17个与文化艺术相关。
据介绍,2020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交办的群众举报线索,对多家组织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19个非法社会组织伪造印发国家级社会组织红头文件并加盖伪造印章,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授予个人文化艺术方面的荣誉称号和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数千元的奖杯和奖品,再由获奖者支付部分费用进行诈骗敛财。如授予“中国文学艺术界红船精神奖”“共和国十大传世名家奖”“国家殿堂级文艺大师”“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大使”“中国国学艺术传承奖”“国家抗疫宣传大使”和“建党伟业文艺贡献人物”等荣誉称号。非法社会组织自称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八里庄一带。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文件中所留地址均为邮政信报箱或虚假地址,现场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所留电话也都无人接听。
经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归纳总结,这19个非法社会组织有五个特点:一是在冠名上具有迷惑性,通过“中国”“中华”“世界”“国际”等吸睛词汇,让老百姓真假难辨;二是在业务范围上“蹭热点”,涉及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国学等领域,吸引社会关注;三是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狐假虎威,招摇撞骗,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发布通知并加盖印章,以此迷惑老百姓;四是在宣传手段上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采用向文学艺术界有一定声望的人士定向邮寄虚假评奖证书等方式骗钱敛财;五是在行动轨迹上具有隐蔽性,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有效联络方式,主办者从不露面,仅通过网络和邮政信箱邮寄文件。
这19个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北京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在此,小艺再次提醒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与社会组织有往来时,一定要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验证其合法身份。
1.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
2.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
3.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
4.共和国传世名家终身成就奖评委会
5.中国文艺家学会
6.中国文艺名人协会
7.国家文化遗产研究会
8.亚洲文化艺术奖组委会
9.中国传统艺术协会
10.中国健康发展委员会
11.中华国学艺术传承奖评委会
12.世界历史文化艺术研究会
13.中国国际和平文化发展协会
14.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奖评委会
15.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研究院
16.中国文艺飞龙奖评委会
17.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
18.国家文化艺术发展协会
19.中华传统文化复兴贡献奖组委会
END
中国文艺网新媒体
内容来源 | 综合人民网、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报道
本期编辑 | 张金菊
投稿邮箱 | zgwywxw@126.com
点个“在看”,共同关注~👇